关于市第一人民医院部分病房床位费的批复

淮价费〔2018〕25号
发布时间:2018-03-16  字体:【  】  【关闭窗口】

市第一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第一人民医院病区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淮安市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淮价费〔2015〕91号)及《市物价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淮价费〔2016〕79号)等规定,经现场察看,现核定你院部分新建病房床位价格(见附件)。
  原《关于市第一人民医院病房床位费的批复》(淮价费〔2016〕11号)涉及的病房床位与本次批复不一致的,以本次批复为准。你院要及时更新医院收费系统,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病房床位设置及收费标准表

38365-365 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5日